安阳拟立法“净化”城市饮水“最后一公里”:未定期清洗储水设备最高罚5万

2018-11-27 11:20:46    来源:大河网

11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现场获悉,《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拟提请会议审查批准。条例着力于规范二次供水行为,建立二次供水规范长效机制,为让人民能够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解决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问题

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安阳市建成区使用二次供水的高层住宅达200多个,涉及居民20万人。由于管理主体多元化,造成供水不规范、水质污染风险高、二次供水设施跑冒滴漏严重,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形势严峻。今年10月31日,该条例已经安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明确了二次供水管理主体,解决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问题,如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工作。对新建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由城镇供水部门依法组织建设。

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条例规定条例实施前已经建成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技术、卫生和安全防范要求的,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和移交办法由政府制定。

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非饮用水设施混用

为确保水质安全,条例从二次供水设施使用产品、设施设置、竣工验收、水质检测、管理人员资质等方面加以规定。条例规定,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格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或者施工。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非饮用水等设施混用。

要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在维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要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向用户公示;定期进行水压检测,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停水要提前通知用户,连续超过12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水质出现异常时,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

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将被处罚

未按照规定对储水设备消毒清洗的,管理单位将被处罚……条例对违反规定行为,给出了相应处罚条款,如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或者施工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独立设置二次供水设施,与消防、非饮用水等设施混用的,将被处以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二次供水设施未按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的,将被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将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关键词: 安阳 立法 饮水 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