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减税降负让企业轻装前行

2018-10-18 10:39:38    来源:河南日报

“不到一个工作日,2.16亿元留抵退税款就顺利到账,不仅节约了企业筹资成本,还盘活了整个资金链条,真正帮助企业轻装前行!”对于增值税留抵退税为企业送来的减税“红包”,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丹感受颇深。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感受到的减税降负只是河南省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情况的一个缩影。自今年5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试行留抵退税等三项增值税改革新政实施以来,我省税务部门实施精准对接,落实减税政策,提供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受益明显,全省28.46万户纳税人享受到了减税降负“红利”,为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强劲动能。

降低税率减负担

作为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制造业、零售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直接降低了纳税人的负担。

“税率下调1%,减负可是实打实看得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红玉说道。作为一家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杨红玉表示此次增值税改革,不仅能直接减轻企业税负,还为实体经济发展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企业现金流出量减少、材料成本下降、物流成本降低、产品价格也会降低,企业市场竞争力更加增强。

感同身受的还有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该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减税直接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和利润,给企业带来最直接的减税获得感,有了利润和资金流支撑,企业将致力于提高顾客体验度和满意感,丰富商品种类,加大促销力度,提升服务层级,将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实惠落实给终端消费者。

统一标准促发展

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赋予纳税人自主选择权。

济源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2004年11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回收及钢材、五金等销售业务。2017年公司销售额120余万元,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每年大约少缴税款10万元。该公司办税人员李娜告诉记者:“对于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说生存空间本来就比较小,人力成本又比较高,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公司缴税明显减少,而且改为按季申报,申报业务工作量也大大减少,可以说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

据河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税负和办税负担显著减轻,直接提升了企业投资回报率,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使纳税人更有获得感,进一步激发了“双创”的热情。

退还留抵助升级深

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还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的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针对具有较大外部效应和带动作用的特定行业实施留抵退税,加大了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提升高端制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这次我们得到退税款285.96万元,解决了大问题。”河南牧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谷国才高兴地说,公司现在处于产业转型期,面对最大的压力就是资金流。这笔退还的留抵税额是实打实的资金,无疑给公司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保证了研发项目的正常运行,为公司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也有同样体会,该公司财务总监王相臣表示:“1468万元的退税款一到账,我们就把款项投入G5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加大研发力度,对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我们充满信心。”

据了解,目前我省税务部门已对全省符合条件的380余户企业有序安排留抵退税,有利推动了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轻装 河南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