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法院通报大学生“被精神病”案:依法重审公正判决

2018-10-17 14:08: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关于媒体报道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被强送精神病院治疗一事,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2017年9月26日开庭审理了原告(媒体报道中化名:刘刚)诉被告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侵权纠纷一案,2017年11月23日作出判决。

判决送达后,原告与被告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裁定撤销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之中,我院将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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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关精神病院134天:想逃又无法证明自己正常

2015年,大学生刘刚(化名)自称被强制送入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134天。出院后,刘刚起诉洛阳市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严重摧残,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月10日,该案在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二审开庭,法官随后宣布当日休庭,择日再审。

疑因两次换宿舍,被怀疑有精神疾病

2014年,已经工作5年的刘刚通过高考考入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当时已28岁的刘刚成为全班49个学生中唯一一个男生,与其他同学更是有10岁左右的年龄差。刘刚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因为有代沟,他与同学很少交流。

刘刚与其他专业三位男生被分到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宿舍,但新校区宿舍刚刚装修过,味道较大,体弱的刘刚向学校申请换宿舍。随后,学校将刘刚换到老校区宿舍。不久,因为老校区乘车不便,刘刚又向学校申请换回来,学校便将他换到新校区一间没有新家具的宿舍里。

2015年暑期,因为要参加暑期实践,刘刚没有回家,而当时他的手机卡正好丢失。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联系到刘刚的母亲,称刘刚失踪了。刘母赶到学校后,陈贯安又告诉刘母,刘刚精神有些问题,让她去找白马寺附近的医院看看。

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遭电击与强制喂药治疗

刘母随后联系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告诉刘母,医院可以派车去看一下。刘刚告诉北青报记者,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人将他双手反绑,强制带上车,而他年迈的母亲则被这一幕吓哭了。陈贯安则告诉刘母,刘刚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开证明以后才能继续上学。

刘刚表示,从2015年7月20日被强制入院,他一共在这里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调解协议(对方赔偿刘刚7000元)后出院。

2016年10月13日,刘刚前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院医生认为刘刚“不是精神病”。

刘刚: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15日,自称曾被强制关进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34天的刘刚告诉北青报记者,从入院第一天起,他就想要逃离这个地方,但他始终无法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出院后,校方曾希望与刘刚私了,但被他拒绝。他表示,这件事对他影响非常大,自己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关键词: 洛阳 精神病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