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09:24:00 来源:郑州日报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了解到,为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便民化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正式下发《河南省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按照“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的原则,对于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各类审批事项,全省各审批部门要提前介入审查申请材料,在材料能够满足本部门技术性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可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前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预审意见直接转换为审批手续,着力破解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突出问题,推动投资项目审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预审意见不具有正式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但相关审批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应先行予以认可,作为办理本单位有关审批手续的依据,待正式审批文件出具后予以替换。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取得施工许可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在取得全部的容缺材料后,项目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补齐材料,除办理正式审批时法律法规或者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外,各审批部门原则上应按预审意见的内容和承诺办理时限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同时收回预审意见。
为加快推进实施“容缺办理”,《方案》要求,省直审批部门要根据要求,9月底前统一制定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涉及的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事项清单(通用)。10月底前,省、市、县(区)均要制定本级实施细则,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开辟网上“容缺办理”申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