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5 15:19:41 来源:大河报
151元!是的,你没有看错,这是周口市住建局对一家擅自预售房小区的处罚数额。日前,这一信息公开发布后,遭到不少网友质疑:“如此蜻蜓点水式处罚,能有效果吗?”对此,记者采访了下达处罚的单位周口市住建局,得到的答复是,没有错,处罚151元钱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
8月31日,周口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社会法人行政处罚信息》,里面一条内容显示,周口天明名门府邸住宅小区工程项目因擅自预售商品房,被罚款151元。处罚截止日期是明年的7月11日,公示信息显示,被处罚的小区已缴纳了罚款。
“151元?确定是151元?”这条信息被公开后,引发不少网友质疑。“擅自预售房是明令禁止的行为,为什么只罚了151元钱?如此低额的罚款,能对违规房企起到震慑作用吗?”网友们说。
9月4日上午,记者前去周口天明名门府邸工地现场和售楼部进行了暗访,发现小区工地尚在施工,售房行为也在继续。只不过,在周口市住建局对其作出了151元罚款后不久,该小区办下来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记者从周口市住建局发布的消息看,处罚151元的依据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9条之规定。对此,记者采访了周口市住建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第39条的规定是“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工作人员介绍,处罚151元的根据,就是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标准,“我们共提取10张预售收据,按照这个标准,处罚结果就是151元钱”。
然而,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周口天明名门府邸在预售证办下来之前早已开始大规模售房。其中比较明确的是,一位市民在4月份至5月份期间,全款付清70余万元购买了天明名门府邸的4期8号楼的一套商品房,而当时这栋楼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对于这一信息,记者虽然未能从天明名门府邸售楼中心得到印证,但得到了购房者本人的印证。
“151元的罚款,虽然表面看起来没有瑕疵,但这个处罚标准显然与开发商的经济能力不能成正比。”网友们说,对于开发商来说,别说九牛一毛了,可能连蜻蜓点水都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