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09:20:16 来源:河南日报
日前,洛阳高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正式揭牌,标志着河南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目的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为自贸区洛阳片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
据了解,在去年出台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就指出,要本着诉讼便利化和审判专业化原则,根据郑州、洛阳、开封不同的区位特点和司法需求,在郑州片区设立自贸试验区法院,在洛阳、开封两个片区分别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
“法庭成立后,将聚焦制度创新、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紧紧围绕洛阳自贸片区的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开展相关工作,为推动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史小红介绍说,这一举措是全省法院系统积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新需求、迎接新挑战、促进新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司法护航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在洛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胡加彬看来,高新区作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的核心区,设立自贸区法庭标志着法院在聚焦大局、服务“两区”建设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自贸试验区在创新发展过程中有强烈的司法需求。胡加彬认为,在片区设立法庭更能找准司法服务的结合点,适应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司法需求。“自贸试验区法庭拥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审判团队,将更能满足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司法需求,助推自贸试验区营造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表示,近年来,洛阳两级法院创新服务发展方式方法,围绕为自贸试验区提供法律服务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出台了相关服务保障意见,推出了15项具体举措。
“今后工作中,自贸区法庭将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找准定位,更加主动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提升本领、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为洛阳建设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合作新高地,加快自贸试验区发展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