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2018-10-21 11:05:18    来源:魅力中国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20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陈润儿省长主持,朱之鑫组长通报督察意见,王国生书记作表态发言,赵英民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动思想转变,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2016年7月以来,省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分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议题11次、4次;省政府常务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议题18次,不断强化工作部署。发布实施《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性法规标准。修订实施《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各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实行阶梯奖罚、按月兑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2亿元、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03亿元,有效提升各地政府攻坚治污的积极性。努力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和压力向市县传导,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1500余起,问责2500余人,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2016年以来,全省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狠抓治污措施落实,燃煤发电机组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3492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4.77万辆,查封取缔“黑加油站”11690家;安装1万多套高空视频探头,有效助力秸秆禁烧工作。

2017年,全省PM2.5浓度同比降幅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名第二,扭转了多年来持续上升的被动局面。2017年以来,完成黑臭水体治理111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1200个,关闭搬迁规模养殖场2081家,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5座,新增处理能力79万吨/日。94个国家水质考核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比例10.1%,同比降低5.6个百分点。

河南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5477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769家;立案处罚342家,罚款1938万元;立案侦查65件,拘留36人;约谈403人,问责1053人。

督察指出,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部分责任落实“挂空挡”,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在一些地区和领域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对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要求认识不到位、落实打折扣,也制约了全省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整改调度、督办工作不够扎实,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很多工作由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的办公室推动,日常仅以督办函的形式调度整改进度,未按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导致上报情况与实际明显不符,上报整改完成率达到83%,实际仅为64%。考核工作流于形式,2016年商丘、洛阳PM2.5、PM10平均浓度大幅上升,但大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017年多数地市未完成优良天数考核目标,但都通过了考核;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没有达到河南省确定的目标要求,但仍被评为优秀,并获得奖金150万元。问责存在水分,河南省提供材料显示安阳、新乡等地一些干部因环境问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而实际仅为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部分地区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2017年6月以来,信阳市委常委会一直未研究生态环保工作,直到中央领导同志对非法采砂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后,才于2018年5月27日研究过1次。安阳市内黄县党委、政府很少研究环保工作,2018年以来,仅在4月陶瓷产业园环境污染问题被中央媒体曝光后才开会研究。

二是敷衍整改问题比较明显。对黄河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整治不力,投入较少。2016年、2017年,中央分别下达河南省黄河湿地保护资金4300万元和4400万元,但省级财政仅配套投入230万元和210万元,新乡、洛阳两地市级财政甚至未安排配套资金。黄河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3家非法企业,三门峡灵宝市不仅未予清理,反而于2017年3月通过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同意相关企业延期缴纳2016年排污费。

督察组现场督察黄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河南省水污染治理攻坚工作拖拉滞后,列入方案的72个重点工程未能如期建成,占比30.4%。省住建厅推进整改力度不够,工作计划与省政府攻坚方案要求严重脱节,导致任务和目标严重缩水。濮阳市2017年应完成13个重点治理项目,有7个未按期完成;郑州市金水区索须河、惠济区金洼干沟等均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河水黑臭严重。新乡市水环境治理工程推进滞后,纳入整改方案的4座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还有一些治理项目一拖再拖,甚至不了了之;全市仍有127个入河排污口未完成整治,市区周边每天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卫河。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仍有290余个环境问题没有解决到位。多数地方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无明显进展。

三是表面整改问题比较多见。有些干部认为,“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没有必要较真碰硬,导致部分问题“以停代改”。2016年督察与此次“回头看”重复举报问题达170件,督察组随机抽查21件,发现8件查处不实。2016年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焦作孟州市南庄镇皮革企业向废弃土坑排放污染物,孟州市政府以皮革企业已经停产为由认定举报不实。但经核实,当地98家皮革企业在2016年督察后又违法恢复生产,此次“回头看”进驻前10天才紧急停产、应对督察,近万吨含铬污泥长期非法倾倒至废弃土坑,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组下沉河南省洛阳市,指导属地环保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查实新义煤矿直排及超标排放

督察组对新义煤矿厂区内复杂的排水管线进行排查,核实废水直排和超标排放问题

督察组对新义煤矿厂区内复杂的排水管线进行排查,核实废水直排和超标排放问题

洛阳市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2016年以来因废水直排金水河多次被群众举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累计下达整改督办通知33份、实施处罚6次,但义煤集团及其上级公司不以为然,省国资委履职不力,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长期不重视、不解决,问题“一犯再犯”。

河南省“十三五”减煤方案发布后,部分地方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三门峡、平顶山两市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分别增加272万吨和384万吨。省发展改革委在开展减煤目标考核时,有意规避2015年以后投运火电机组新增耗煤量,工作不严不实。

四是假装整改问题仍有发生。信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设施运行记录造假,渗滤液调节池直通城市污水管网,违法违规严重。范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损坏停运,但督察时临时开启设施应对,并编造运行记录;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执法犯法,安排施工队埋设暗管将渗滤液直接接入市政管网。洛阳市汝阳县斜纹河非法采砂依旧存在,采砂许可证等制度形同虚设,在“回头看”进驻后,汝阳县水利部门凭空编造2016—2017年巡查记录、行政处罚案卷,并由河道管理人员伪造签名手印,性质恶劣。

2016年督察指出濮阳市丰利石化公司以拆分审批方式违规建成260万吨/年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此次“回头看”发现,该公司不仅没有整改,而且还顶风而上,筹划建设的新项目实际仍属于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洛钢集团落后烧结机整改后又未批先建两座电炉,打着合金钢的幌子生产普通建筑用钢。平顶山鲁山县以“清障疏浚”名义行砂石开发之实,县政府公开拍卖“清障疏浚”工程获利2306万元,多家“清障疏浚”企业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大量砂石加工点,现场管理粗放,废水直排河道,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专项督察发现,河南省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迟缓,散煤和扬尘管控不够有力,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

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分别高达全国平均水平的3.94、3.93和2.91倍。郑州市“火电围城”问题突出,安钢集团对安阳市区污染贡献较大。全省铸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入园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洛阳市汝阳、伊川、偃师等地铝石煅烧和棕刚玉企业普遍管理粗放,治理不到位。洛阳市庞村、寇店、李村等乡镇家具制造小企业达400多家,而统计上报仅十几家,这些企业厂居混杂,装备落后,治污设施简陋且运行不正常,挥发性有机物和粉尘污染突出。郑州市、巩义市有各类碳素企业50多家,经过多轮整治,污染问题依然多见。

散煤和扬尘管控力度不够。2017年河南省煤炭消费总量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2个百分点,能源结构高度依赖煤炭。散煤管控不力,洁净型煤推广使用不够,2017—2018年采暖季全省洁净型煤累计销售253万吨,仅占需求量的42.2%;且主要集中于焦作、新乡、洛阳三市,占销售总量的54%,产销不均衡的问题突出。扬尘管控工作时紧时松,2018年1—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均降尘量为10.57吨/平方公里·月,但次月就反弹到15.58吨/平方公里·月;2018年5月检查发现,4589个施工场地中有2238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占比高达48.7%;新乡卫辉市、辉县市境内国道107、省道306和229车流量大,道路破损,扬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机动车污染监管滞后。河南省柴油车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21%,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但相应的监督管理十分粗放和滞后。近年来,濮阳市路检达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元;焦作沁阳市是晋煤外运通道,来往货车众多,仅2018年5月开展过一次路检;新乡市2017年对27万辆机动车实施尾气检测,但从未对超标车辆进行过处罚。

督察要求,河南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河流污染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推进固体废物监管,打好净土保卫战。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河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河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来自: 生态环境部 编辑:JF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