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管抽梯”事件:执法者应敬畏手中的权力

2018-01-29 14:12:08    来源:魅力中国网

郑州“城管抽梯,工人坠亡”事件有了新进展,据报道,涉事城管执法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现在,该事件正在按照司法程序“走下去”,回应了舆论的关切和质疑。但我们难免唏嘘一下:如果当时一切都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来,也就不会有死亡的惨痛结果和各种纠缠的责任关系了。

天黑前的凛冬,工人尚在楼顶,这个情景下的“抽梯”,令人心寒而又觉荒诞。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涉事城管的专业素质问题,还是道德修养问题。但有一点,敬畏手中的权力,哪怕细小末微;敬畏法治,哪怕是不起眼的执法程序,是每一位执法者都应铭刻于心的铁律。因为这事关个人权益,甚至是生命。

万事皆有因果,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抽梯的行为,也就不会有顺着绳子下来的行为;没有顺着绳子下来的行为,也就不太可能坠落摔死。城管执法的一个不考虑当时情景、不顾后果的举动,最终演变成了一桩“命案”,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有法律人士称,梯子不宜被扩大解释为“涉案设施”;执法权力,也不能任意扩大,哪怕一点点。

我们也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总结此次事件的教训:如果两名工人顺着绳子有惊无险的下来,那么这件事的后续就是一个不起眼的纠纷,不会成为新闻,也引不起这么大的舆论效应。可以说,如果没有“死亡”,涉事的各方和舆论恐怕都不会太在意。

也正是因此,一些执法者,尤其是基层的、一线的执法者,或许已经惯了权力的任性,以为不是什么大事。但殊不知,魔鬼永远在细节中。

我还看到了这样的逻辑推演:“你说城管不抽梯,就不会发生这起悲剧;那如果没有违规广告牌,城管也不会去抽梯。”但这样一直上溯推演下去是没有意义的。

法治的逻辑在于,每个人、每个主体,都恪守好自己的这一环,是谁的责任谁承担,彼此或许有因果,但不能相互成为脱责脱罪的借口。

任何一个执法机构和人员都有责任依法执法、人性执法,而如何做到这些,这真得需要每一个具体的执法者敬畏手中的权力。郑州“城管抽梯,工人坠亡”事件,也再次以惨痛的教训证明了这一点。

来自:新京报 编辑:JF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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