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推出14项户籍便民新举措

2017-11-15 09:17:51    来源:魅力中国网

户籍室节假日可预约办公

除办身份证缴工本费 其他一律不收费

昨日,郑州警方治安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近期群众集中反映的户籍等有关户政方面的问题进行解读解答,并推出14项便民举措。

户籍制度改革新政运行4个月以来

比去年同期增加20759人

据介绍,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及居住证办理等户政问题是广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通气会上,郑州警方治安部门负责人就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省会警方治安部门指出,2017年6月30日省会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下发执行。户籍制度改革新政运行4个月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户口5463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0759人。

据介绍,户籍新政策条件更宽松,对于迁移人员没有年龄、结婚时间、毕业时间、购房房屋面积和人数等条件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根据本人意愿都可以落户。新政策落户通道更畅通,凡符合迁入条件但无合法房屋产权的,凭实际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经房主同意,可将户口迁入租房户;房主不同意,可投亲靠友,经户主同意,将户口迁入亲友处;无处可入户口的,可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迁入单位集体户口,解决了以往虽符合入户条件但无落脚点的问题。

14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1 全市户籍窗口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

派出所户籍室对外办公时间为9~12时,13~17时,对下班前来所办事人员,坚持接待,办理完毕后下班。

2 派出所户籍室实行节假日预约办公机制

节假日期间将每天值班户籍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公布在户籍室大门醒目位置,确保值班民警通话畅通,及时受理急办业务或预约业务。

3 提供导办服务

各户籍室设立导办台,配备2名以上户籍协管员担任导办员,负责先期审核群众申请材料,告知群众应准备的材料,解答群众咨询。

4 实行微警务办公

每个户籍室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业务办理指南、预约登记、证件领取通知和审批业务进度查询。

5 实现部分业务自助办理

城区(镇)户籍室配备自助服务机,实现业务规范公开,社区划分公开,社区民警姓名、联系方式公开及部分户口业务办理,户籍证明打印(凭本人身份证),注销户口证明打印,户成员关系证明打印等业务群众自助办理。

6 推行“移动式”服务

根据群众需要,推出预约、上门、流动、急办等服务。民警自带便携式计算机、人像采集设备和离线指纹采集仪驻点集中办证,为特殊群体上门办证。

7 推行“互动式”服务

将“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户政类29项业务纳入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采取“外网申请,内网受理,审批前置,核验后置”的运行模式,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8 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结合流动人口居住分布情况,全市共设立35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特别是高校园区、大型企业、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集区的相关分局。

9 为高考学生开绿色通道

建立高考学生办理身份证快速通道,确保考生及时领到证件。

10 对无户口人员申报入户开辟绿色通道

对无户口群众的户口申报事项及时受理、快速核查、急办特办,禁止设立任何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

11 设立24小时咨询电话

治安支队设立24小时热线咨询电话0371-69623700,同时对社会公布各级户籍民警的移动电话和办公电话。

12 开展民警送服务进社区活动

市局将开展派出所社区民警进社区活动,发放户籍办理宣传小册子,宣讲户籍政策,零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为群众解决疑难户口问题。

13 建微信群推送户籍政策

利用社区民警、网格辅警建立的辖区群众微信群,定期推送户籍政策、户口办理指南,收集群众反映的户口问题,指导群众更简便、更快捷地办理各项户口业务。

14 办户口登记不用找黄牛

通过各类媒介提醒群众,除办理居民身份证需缴纳工本费外,其他户口登记不需要任何费用,不需要找黄牛、找中介、托熟人办理,以防上当受骗。

7种重点落户群体的具体规定

(一)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农村转移人员

入户条件: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本人书面申请、本人居住证、本人的就业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与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二)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员

入户条件:举家在城镇就业居住、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全家直系亲属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迁入人员的居住证、申请人的就业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三)新生代农民工入户

入户条件:1980年以后出生、在城镇就业居住、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本人的书面申请、本人的居住证、本人的就业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与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四)农村籍高校录取新生入户

入户条件:户口住址在农村的学生被高校录取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

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招录花名册、户口迁移证、本人居民身份证。

(五)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在我市就业或居住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我市落户。

所需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出具存档证明;毕业回原籍(含回农村)的提供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本人居民身份证。

(六)留学归国人员

入户条件:落户我市的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可凭本人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护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原户口注销的,可凭本人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护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到派出所恢复户口。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其他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七)迁入城镇的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入户条件:参军前户口在农村的退伍转业军人,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参军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本人居住证、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其他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以上这7种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和时限都一样。市外迁入的,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提交材料,20个工作日内由分局户籍民警审批后,派出所签发准迁证,申请人凭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移户口。县(市)、上街区迁入的,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当场办理。

来自:郑州晚报 编辑:JF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