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14:19:01 来源:魅力中国网
“栽好一棵树太不容易了,可累,今后一定要尽我所能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弥补我的过错……”昨天上午,因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刚在郑州树木园成立的二七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接受审判的李伟(化名),被判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被带到树木园现场植树补绿。一棵树栽好后,他擦擦额头上的汗珠感叹道。
“判他(李伟)两年,缓刑三年,就是要看他在缓刑期内所种的树成活率有没有达85%,达不到,法院还要随时准备对他收监。”负责此案的审判长、二七区法院院长王炅说。
庭审:他把守大门,却每晚让百余辆渣土车进来倒建筑垃圾
昨天,虽已立冬,郑州树木园仍是一片迷人的秋色。
走进郑州树木园, 距郑州树木园大门150米远处,二七区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现场庭审了李伟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和胡成(化名)的盗伐林木案。
“想着也没事,倒个垃圾填填沟,多少能挣俩钱。”面对公诉人询问为何要倾倒建筑垃圾时,36岁的李伟犹豫了一下说。
据公诉机关查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3日期间,家住黄龙岗村的被告人李伟经与同村两名村民商量,向两人所在的村民二组的林地内倾倒建筑垃圾及渣土,导致林地内树木被建筑垃圾掩埋,林地严重损毁。而该地块已在2006年由郑州市林业局征租用于造林。
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渣土侵占的地块总面积为1.0704公顷(16.05亩)。土地性质全部为林业用地,林地种类为有林地(乔木林地),林种为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涉案地块林地用途已被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及植被已遭到破坏,林地性质难以恢复。
据公诉机关宣读的多位证人供述,是李伟允许这些车辆进入黄龙岗村倾倒建筑垃圾。
证人朱某供述,他是李伟聘用的现场指挥倒车人员。“每天晚上10点后,就陆续有司机开着后八轮到这里倾倒建筑垃圾,每晚少则100多辆,多则200多辆。”
问及每辆车收取多少费用时,李伟不说,但据现场旁听的村民说,每辆车收取的费用在30元至100元。
“最近我想了很多,是我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已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部分,李伟很后悔自己所做的事,并希望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做有损于环境的事,还承诺,今后他愿意和大家一起,多做保护环境的事。
法院审理认为, 李伟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考虑了李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愿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被破坏的林地予以复绿,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李伟被当庭宣判获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现场:三年所种树木成活率达不到85%,随时准备收监
上午11点30分左右,法官带着李伟来到他当初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破坏林地的现场。
郑报融媒记者看到,在一大片修葺平整且松动的土坡上,有挖好的树坑,每个坑旁边都放有一棵大叶女贞树,一共有150棵树。
在现场,二七区法院副院长李学文说:“我们现在站的位置,就是李伟所倾倒的一车车建筑垃圾堆起来的地方,我们是在垃圾堆顶上站着的,因为倾倒的建筑垃圾太多,无法清理,也不可恢复原状,为了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我们把垃圾堆推平,在上面又覆盖了两米多高的土,种些树以此来恢复点绿色。”
11点54分,在植树现场,李伟将大叶女贞树苗放到已被挖好的树坑里,二七区法院院长王炅忙上前扶住,就在李伟不断用铁锨将土往树坑里填时,王炅仍不忘给他再“上上课”。他告诉李伟,之所以判两年缓刑三年,要看其3年缓刑期内是否确保树木的成活,且成活率是否达到85%。“从植树之日起管护1年,补种树木及管护期间,由林业部门负责监督,验收不合格,取消缓刑、收监”。
据现场的郑州市林业发展中心经营科科长段政祥介绍,沟壑纵横是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独有的自然风貌,而李伟却人为地将这个风貌给破坏了,破坏了这里的生态环境,不过,李伟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段政祥说,要想让所种的树成活率达到85%,从前期的填土、买树苗等就需要至少20万元的费用,且日常还需要养护、除草,修枝等也要花不少精力。
当天庭审的另一起案件被告人胡成,因盗伐23棵桐树并以23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