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1 11:27:48 来源:魅力中国网
为强化社会治安防控,确保郑州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近日,郑州警方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控工作,组织特警、交警、治安、派出所等警力在全市设置22个高速出入市卡口和2个平角卡口(新黄河大桥和老黄河大桥),对出入市的可疑车辆、人员、物品进行设卡盘查。
昨日下午,瑟瑟秋雨,记者先后来到连霍高速花园路站和文化路站。此时,室外温度已经低于10摄氏度,卡口上执勤的民警正在冒雨开展盘查工作。
“你好,请停车接受检查。”柳林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申强拦住了一辆刚刚下高速的轿车。记者看到执勤民警快速将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查录,在确认没有问题之后给予放行,整个过程不到2分钟,但民警们检查得非常仔细。“我们的任务就是核查车辆和驾驶员信息,确保车内没有任何违禁和管制物品,不放过任何可疑车辆和人员。”申强说。在卡口现场,记者还看到夜间爆闪灯、阻车钉、遮阳篷、公安检查站标示标牌、帐篷等装备,以及人证合一快速核查系统和移动布控球等设施。
据介绍,警方在每个卡口配备10名警力,包括交警、武警、特警及派出所民警、辅警等力量。每个卡口配备执勤车辆2台,执勤民警携带防弹头盔、防弹衣、电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及伸缩警棍、强光手电、手铐、催泪喷射器等武器。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按照“逢疑必查”的原则重点盘查小型面包车、小箱货车、无牌无证等车辆,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查处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违禁物品。对长途客运车辆,要核查核对客车出站时的相关单据,核对司乘人员、核查携带物品,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市政府昨日发布《关于从严整治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即日起,以重点区域为核心,对我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从严整治。
此次整治区域为郑州市城市建成区。整治重点为郑州火车站、郑州东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及长途客运汽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周边区域等客流聚散地。
整治对象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 、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违规营运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汽车( 含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非法营运的;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
即日起,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相互移交机制,对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车辆发现一辆、滞留一辆、依法处罚一辆。
依据相关规定,我市将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 、七座及以下客车存在的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甩客、绕路、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从重处罚,对驾驶员进行停业培训,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七座以上客车,在重点区域内叫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七座及以下客车,在重点区域内叫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相关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后,对涉嫌套用他人出租汽车牌照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或营运的,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拘留,涉嫌存在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同时,在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出租汽车计价器电子干扰器,以及非法改装出租汽车计价器的,由工商、质监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对转借、违法买卖和使用伪造、转借的出租汽车发票及违法出具出租汽车发票的,由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